发布时间:2023-10-29 编辑:小编
潘建军自认为给她找了麻烦,实际上都是给自己妈添活儿。
芷夏哼着歌儿,背起箩筐,扔下一院子的家务活,轻手利脚就出发了。
到了后山之后,她将昨日包好的大兔子从树洞中拿出来,放在泥洞里烤熟,再攀上一处旁人很难上得去的高岩,迎着清凉的山风,掰开干泥撒上调料。
小布包里都是她早晨假借收拾厨房时,顺手牵羊带出来的调料。
盐巴,腌菜,干辣椒,这些东西看着不打眼,可配着将汁水都锁在了肉里的鲜嫩兔肉,立刻就将肉的香气给升华了。
芷夏大快朵颐之后长舒一口气,终于感受到了久违的饱腹感。
果然,人活着就是要吃肉!
很可惜的是,大概是因为下雨的缘故,林间走兽不多,必须往林子深处走才有货。
但这难不倒芷夏,她昨天已经探好了路,知道诱人的野兽足迹分布在什么方向。
这些野兽,危险的很,却也诱人。
就比如说熊和野猪。
一想到大块鲜肉的气息,就让人心情好的不得了。
寻常野兽如果听到了人类的声响,要么没有敌意就会离着老远便跑掉,要么便是有敌意,会埋伏起来先声夺人。
但这些情况,在芷夏身上都不会发生。
她身在下风口,在野兽察觉到她之前,她就先感受到了对方的存在,屏息凝神,脚步落在地上格外轻,就好似一只轻手轻脚的兔子,让对方生不出警惕心。
靠近之后,便是先发制人。
芷夏先前已经用刀削好了几根尖头的长竹签,这东西虽然等闲是刺不透野兽皮肉的,但她眼力手劲无一不是顶尖儿的,先是一根竹签刺到了野猪的左眼里,随后闪转腾挪爬到了树上,趁那野猪发了疯似的来撞树,将更坚硬的那根竹签刺入了它另一只眼睛。
她倒转了身子骑在野猪身上,将那跟竹签硬生生的自眼眶刺入了野猪的脑子,随后大力一搅动,这野猪也不跑了,躺在地上翻白,四蹄乱蹬,不多时就彻底死了。
不过这一次,芷夏并没大快朵颐,也没急着放血处理。
野猪算是很大的猎物了,倘若没有合理的方法来处理封存,皮毛浪费了不说,在这梅雨天气中,肉也最多只能留两天。
需要找专业人士来处理。
芷夏从原主的记忆中搜索了很久,找到了合适的人选——隔壁鸡头村大队安排去巡山的猎户。
芷夏将野猪找了个好地方藏着,开始寻找猎人小屋。
吃饱了之后,感知力更进一步,哪怕是在漫无边际的深山之中,芷夏仍旧很快找到了鸡头村猎人的小屋。
这猎人也不是一年四季都在山上的,只不过如今夏秋交接,正是山里那些刚被母兽赶离了身边的半大动物容易乱跑到村子附近害人的季节,他这个做猎人的,便也每日都背着鸟枪到半山腰来巡逻。
陡然听见动静,这猎人举起枪来就瞄准,见探头出来的是个不认识的小媳妇,立刻就涌上了无名火,恶声恶气地吼道:“你是哪个村的,怎么跑山上来了,也不怕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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