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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1-13 编辑:小编

直到中午,“李记”毛皮店给小少爷做的过冬的皮帽子送来了。小少爷打开盒子就一声尖叫。盒里的帽子已不见,留下了一条整整齐齐的猫皮,黄色的缎子上是一块黑灰相间的猫皮,所有人都认得,那是阿菲。夫人捧着盒子的手指就在颤,一下一下磕打在那粗硬的纸盒上。那是一只好看的手指,一只给二炳发过工钱的手指,一只在仆人们病倒时亲自给他们煨过汤的手指,也是一只戴着一只金戒、曾那么轻柔地抚摸过一只灰黑色小猫的手指。一想到这只手指有一天竟会为恐惧而颤抖,二炳心中的恐惧就会一扫而光,而是愤——怒——起——来!他只能紧紧地握住自己手执的鞭柄,似乎想从那硬木中榨出水来。他——恨!但他也说不出他恨什么,他恨这个长安城,恨这些横是横竖是竖的街,只有在这样的街上,才会生长出那些幽曲萎暗的心理和那些卑鄙无耻的计算,他还恨那些人脸上施施然与木渣渣的笑,他知道,他的主人就是在这个长安城中被这些人、这些事累死的。

但他又爱这个长安,在冬日的傍晚,主人在的时候,有时会叫他套上车,直奔城西的乐游原,那时的乐游原上是没有人的,只有落日,大得占满了整个天边的落日,其次就是衰草,无边的衰草,连天的衰草。主人站在衰草中,枯草色的脸沐浴着太阳的余泽,他的身体显得瘦而硬,像乐游原上残碑面上的书法。二炳知道,那一刻,主人是在休憩着,把心融入苍苍落日、莽莽荒原中休憩着。

他这个身材瘦硬的主人姓肖,是长安城中的铁骨御史,也是二炳一生中真正敬佩如神明的人——尽管长安城中很多人并不知道这个名字。

给二炳拉车的马是匹老马,它靠着车辕的毛皮已有些脱落了。力气也开始衰败,十年前二炳刚开始给肖家赶车时就已有些嫌它土相,两年后他和主人熟了些,就提出过要换一匹枣红牡马,枣红的马在长安城才是最流行的,身高体壮,肚圆腰肥,但肖御史只是摇头,他说这匹马是他进京赶考时就骑来的,那时它还是匹小马,他给二炳念了一首诗,说是杜诗:

乘尔亦已久,雪寒关塞深。

尘中老尽力,岁晚病伤心。

毛骨岂殊众,驯良犹至今。

物微意不浅,感动一沉吟。

这还是二炳第一次听一个读书人认认真真地给他念一首诗,也认认真真地给他讲解,当他像是真能听懂一样。他觉得自己当时其实什么都没听懂,他只从主人的脸上读到了两个字:诚恳。

他事后求师爷把主人念的那首诗给写在了纸上,还专门找人教他背会。他不太识字,可这四十个字他认了八年,无论如何也熟了。别的懂不懂他不敢说,但看着那匹马,他却第一次感到,只要主人还在一天,他这个差事该就是稳的了。这也是他第一次从一个人的平和中读出一个人的威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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