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宫缩的时候我都以为自己要死了,可下一波的疼痛又把我从绝望的深渊里提起来。我用力的用头去撞地板,嘴唇也咬出了血,头发被汗打湿了,黏糊糊的粘在脸上。我透过黏湿的黑发去看陈锋,那张帅气的脸是那么的扭曲。
疼到极致的时候,我以为自己被人用刀子拦腰砍断,疼的眼前都开始发黑了。
我以为自己要死了,耳边却传来女人兴奋的声音:“成了!成了!”
才两个月的孩子,还看不出男女,只能看到胎盘和一团血肉混着羊水堆在冰冷的地板砖上,没有一丝活气息。
我看着那团血肉,哭的声嘶力竭。
到了晚上终于止住血了,我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陈锋就把离婚协议递给我。
我麻木的转动着眼珠子去看他,浑身上下都气的发抖。
“签不签?”他眼锋冷的像是一把刀子,凌迟着我。
我紧紧的咬着牙齿,恨不得扑上去咬断他的脖子,诅咒他:“陈锋,你会断子绝孙的!”
我的话才落下,陈锋就一脚踢在我的肚子上。
剧痛原本就还没消失,一脚下去,好不容易止住的血又涌出来了,地上很快就积了血,红的刺眼。
“签字,签了我就叫医生来。”陈锋居高临下的看着,细长的眼里全是刻薄。
我看着他笑了,笑的像个疯子。
后来我还是签了字,因为没有再留恋的理由。
事后我找过我堂哥,他一口咬定他只是去偷钱的,小偷要坐牢,所以才顺口承认了自己和我有奸情。
我堂哥初中没毕业就到处惹是生非了,会做出这种事也不稀奇,所以我也信了。
时间过得很快,三个月后,我竟然又遇到了陈锋。
和他离婚以后我在南城的另外一边租了房子找了工作,因为怀孕休息过的原因,只找到一份普通文员的工作。
我以为住着十几万人口人的南城那么大,我们又住在两个极端,怎么都不会遇到。却怎么都没想到,第一次跟着同事出去聚餐就会遇上他。
不,更具体的说,应该是他们。
同事们吃完饭之后他们兴冲冲的说要去K歌,我也不好中途退场,就跟着去了。
奈何我五音不全,又不会喝酒,去了也只是个当陪衬的。
后来他们起哄要我唱一首,我没办法,只能推脱说自己想上厕所,借机离开。
我在KTV的休息区随便找了个位子坐下,屁股还没做热乎,就看到陈锋挽着一个女人朝我走过来。
那个女人看起来还比我小几岁,身上穿着大红色的紧身短裙,化着精致的妆容,大红色的唇像是暗夜里散发着香味的罂粟花,又美又致命。
我暗自笑了,原来他喜欢这样的女人。
男人就是这么可笑,他说不喜欢你化妆,喜欢你的素颜,也不喜欢你穿的太时尚。但实际上,他喜欢的还是穿的暴露又打扮的和妖精一样的女人。